通知公告
教师发展 首页 > 教师发展 > 正文

关于开展第四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院赛活动的通知

2023年11月23日 08:57  点击:[]

分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和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引导学校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打造高校教学改革风向标,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学院第教师教学创新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推动教学创新  培养一流人才

二、大赛目标

紧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主题,深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有效助力“四新”建设;充分发挥大赛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思政课程建设,精心打造高校教师教学创新与交流的标杆。

、参赛对象

在职教师,主讲教师近5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

四、比赛内容

大赛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实录视频、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教学设计创新汇报。

五、赛事安排

第一阶段:各分院选拔推荐

院根据学院通知要求进行选拔推荐,并于20221215日前将参加赛名单及相关材料附件3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各分院推荐不少于2组参赛。

院赛

院赛时间另行通知。

、比赛环节及材料要求

(一)比赛环节

院赛环节主要为网络评审(评审标准见附件1)。参赛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将参赛材料上传到比赛评审系统,由专家评委进行网络评审,按总评成绩确定奖项。其中

1.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占总成绩40%

2.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占总成绩的20%

3.教学创新设计汇报(视频)占总成绩的40%

(二)材料要求

1.参赛教师需提交的材料(除申报书需提供纸质稿并签意见盖章外,其余皆为电子稿,分院选拔后,各院获推荐选手将参赛材料上传到院赛平台(网址:http://ypjxcx.contest.chaoxing.com/portal,登录后,在个人中心提交作品。账号和超星学习通一致)。

1)申报书。样式详见附件2-1。实名版纸质稿和电子稿提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匿名版提交到校赛平台。

2)教学创新成果报告。

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应基于参赛课程的教学实践经验与反思,体现教学创新成效。聚焦教学实践的真实“问题”,通过课程内容的重构、教学方法的创新、教学环境的创设、教学评价的改革等,采用教学实验研究的范式解决教学问题,明确教学成效及其推广价值。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包括摘要、正文,字数4000字左右为宜。教学创新成果的支撑材料及目录详见附件2-2。

3)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及相关材料。实录视频为参赛课程中两个1学时的完整教学实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3。与课堂教学实录视频配套相关材料包括:参赛课程的教学大纲、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内容对应的教案和课件。

4)教学创新设计汇报视频:教师结合教学大纲和教学实践,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教学设计创新汇报并录制成视频。(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600MB。其他格式标准参考课堂教学实录视频要求。 )(详见附件4)

(三)组别设置

大赛按照“四新”建设、基础课程、课程思政、产教融合等领域设7个大组,其中1-6组按参赛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等级分院,每组下设正高、副高、中级及以下3个小组,产教融合组单列。具体如下:

1组为新工科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2组为新医科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3组为新农科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4组为新文科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5组为基础课程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6组为课程思政组(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

八、奖项设置

院赛设一、二、三等奖。学院择优推荐参加浙江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九、其他事项

(一)获得浙江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特、一等奖的教师将代表浙江省参加全国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国赛每年举办一届,是教育部官方唯一认可的教师大赛,列入“三评一竞赛”清单。各分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工作。

(二)各分院必须严格审查参赛教师资格,主讲教师及团队成员无违法违纪、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问题,且近三年无教学事故。团队成员可作为主讲教师报名参赛,参赛教师不允许重复担任团队成员。

(三)参赛教师应保证教学创新设计相关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教师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人:马为   联系电话:88348633

附件:

1.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评分标准

2.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申报书

3.高校教师教学创新比赛汇总表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22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第四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实验技能专项赛院内选拔比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关闭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 浙江省教育厅 | 绍兴文理学院教务处
版权所有: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您是本网站的第6362153位访问者|技术支持:海马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