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师发展 首页 > 教师发展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01学期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2018年11月14日 14:23  点击:[]

各分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促进教师之间的教学经验交流,推广先进的课堂教学理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院拟于第11月29日-12月7日组织开展本学期教学观摩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及要求

1.本次观摩课的主讲教师由各分院推荐1-2名。主讲教师一般为混合式教学改革建设项目、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或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项目负责人。

2.主讲教师应认真做好观摩课的教学设计。承担教学改革项目的课程应突出改革亮点,挖掘蕴含在专业知识中的德育元素,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有机融合。

二、参加观摩人员

各分院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的青年教师;欢迎其他教师参加。

三、观摩要求

1.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将观摩活动作为促进教师交流、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方式,推动各类课程的建设。

2.各分院做好本院观摩课的组织工作,落实好听课教室的安排,安排好评课的场地及专家。

3.青年教师每人应至少参加2场观摩课活动;应提前10分钟进入授课教室,手机调静音或振动,认真观摩,做好听课记录,参加评课工作。

四、其他事项

1.各分院请在11月22日前将推荐的观摩课主讲教师及观摩课时间安排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学院教学观摩课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待分院上报推荐材料再另行公布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11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对2017-2018学年教学优秀奖评选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举办第三期“教师教学发展研习营”开营仪式的通知

关闭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 浙江省教育厅 | 绍兴文理学院教务处
版权所有: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您是本网站的第6362153位访问者|技术支持:海马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