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门:
根据学院2023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的相关通知,各级各类教学内涵建设项目如需购置设备(1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要求上报2023年设备费使用情况预算。请以各分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2023年度教研设备经费预算编制单》,并于2022年9月9日前以分院为单位汇总后,将电子稿通过钉钉报送至教务处孟世佳,纸质稿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图书馆703东)。
附件:2023年度教研设备经费预算编制单
教务处
2022年9月6日
2023年度教研设备经费预算编制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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