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机电工程分院:
根据相关规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将接受省教育厅组织的新专业检查。请分院相关专业做好迎评准备(自评依据、表格及相关支撑材料等见附件),请将自评材料电子稿于2022年10月21日前发至联系人钉钉,相关支撑材料请提前做好准备,届时会安排学院层面检查并予以另行通知。联系人:孟世佳,电话:758683。
附件:相关材料及表格
教务处
2022年9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省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课程、国家级一流课程培育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对2020年度院级教改项目(含延期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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