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分院:
经教师个人填报,分院(部门)汇总初审,教务处审核,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重点业绩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绍学院元培〔2022〕37号)相关要求,拟对下列2022年度纳入重点业绩范围的教学研究成果(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5日。
联系人:孟世佳,联系电话:758683
附件: 2022年度纳入重点业绩范围的教学研究成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2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院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汇报评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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