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分院、项目组:
根据《关于开展学院特色专业、重点专业群立项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研究,学院决定对2020年立项的第二批院级特色专业(具体名单详见附表)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负责人 |
所在分院 |
1 |
护理学 |
周瑾 |
医药与健康分院 |
2 |
会计学 |
王会龙 |
经济管理分院 |
3 |
视觉传达设计 |
孙华强 |
纺织服装与艺术设计分院 |
4 |
自动化 |
庞章炯 |
信息与机电工程分院 |
二、验收要求
1.验收以特色专业的建设要求和申报书为依据,以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建设成效为基础,考察特色专业建设的基本情况、标志性成果的实现情况、建设经费使用情况以及项目的总体绩效等。需逐项说明《通知》及申报书内的量化指标达成度。
2.各专业依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特色专业验收评价指标体系》(参考),认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特色专业验收报告》,重点阐述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成果;专业信息化建设情况;课程改革和课程建设成效;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情况和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集中性实习情况;专业建设的特色和亮点等。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2023年4月10日前,请各验收专业将《验收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编订成册,纸质稿(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图书馆703西),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钉钉。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孟世佳,联系电话:758683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特色专业验收报告
2.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特色专业验收评价指标体系(参考)
教务处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