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分院,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20〕132号)关于教学内涵建设项目结余经费清理的规定,现将对已到期的各级各类教学内涵建设项目结余经费开展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本次项目清理对象包括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已通过结题验收或被终止的各级各类专业、课程、教材、教学改革等教学内涵建设项目结余经费。
二、工作要求
1. 纳入清理对象的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23年4月16日前完成项目结余经费开支工作,到期未开支的结余经费由学院收回。
2.各分院、部门务必通知到每位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项目结余经费开支工作。
3.项目经费报销执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20〕132号)。每项项目经费余额以计划财务处数据为准。
附件:2022年度已结题验收的教学内涵建设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