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分院: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绍兴市高等学校精品在线课程建设、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绍市教高〔2023〕24号),现就2023年市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密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绍兴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及特色,以育人为核心,积极探索高校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我市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持续推进我市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向一线教师倾斜。申报的项目可以是综合性育人改革,也可以是专业、课程、教材等单项改革项目,具体形式不限。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时间从发文立项时算起。
(一)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应坚持问题导向,能够切实解决人才培养中的具体问题。
2.申报项目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
3.申报项目具有较为完善的改革建设思路和创新点。
4.申报项目预期建设成效显著,成果有较好的推广性。
(二)申报项目团队需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
2.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
3.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市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4.两所及以上学校共同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
三、申报流程
1. 本年度学院的推荐名额为5项
2. 学院将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排名,汇总推荐至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会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教育局审核并公示后实施。
3.各申报项目填写《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
4.申报材料以分院为单位统一汇总,填写《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申报材料请以分院为单位汇总,电子稿于4月27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钉钉,纸质稿一式2份一并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图书馆703东),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孟世佳;联系电话:758683。
附件:1. 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2. 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