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2023年工作要点,本年度教育部将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1.推荐类型可分为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申报课程需符合一流课程认定的具体要求。
2.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3.优先推荐已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含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特别优秀的其他课程(非省级)也可以推荐。已立项为国家级一流课程培育项目的,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立项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推荐。其他课程(非省级)须在2023年1月31日之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
4.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本次培育推荐。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一、推荐数量和申报时间
1. 本次培育课程数量为: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门,线上一流课程1门,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1门,共计3门
2.申报团队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2-7)、整理附件材料(全部附件材料按申报书要求的顺序放入一个文件夹并编号)。附件材料中说课视频、教学实录、《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以及《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暂不需要提供。
3.各分院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检查,做好相关政治审查工作,并填写《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培育推荐汇总表》(附件7)于5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一式一份送至图书馆703,其余均发送电子稿至工作联系人钉钉)。
联系人:孟世佳, 联系方式:758683
附件:
1. 一流课程评审标准
2. 线上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3.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4. 线下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5.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6. 课程数据信息表(线上课程申报书附件)
7. 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培育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