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工作经验材料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进教材,经研究,决定开展该项工作经验总结,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考文件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重大实践与视察地方和学校重要论述进课程教材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重大实践与视察地方和学校重要论述进课程教材工作的通知》。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内容。深入总结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重大实践与视察地方和学校重要论述进课程教材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主要举措、工作机制、进展成效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参考附件1)。要求内容详实、数据准确;案例典型生动、特色突出;有推广、借鉴价值。
(二)报送方式。各分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重大实践与视察地方和学校重要论述进课程教材工作的落实情况请于2023年5月16日前报送,《相关课程开设和教材建设情况》(附件2)同时WORD版报送即可。
联系人:孟世佳,联系电话:758683。
附件:1.参考提纲
2.相关课程开设和教材建设情况
教务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