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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3年度新增专业申报论证会的通知
  • 2023-06-27

相关分院、专业负责人:

为做好2023年新专业申报工作,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召开新专业申报论证会,现将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363014:00

2. 地点:图书馆731会议室

、参加人员

新专业负责人及相关分院教学院长

、论证方式

1. 新专业负责人围绕以下内容进行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汇报形式不限:

1)从主动服务国家或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阐述申报设置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人才需求分析;

2)目前专业已有基础条件以及专业建设的思路;

3)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办学条件,包括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要求、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等内容。

2. 专家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布局、师资情况、办学条件等,严格论证拟新设专业必要性和可行性。

附表:汇报顺序

序号

申报专业名称

专业负责人

所属分院

1

智能建造

陶红雨

建筑工程分院

2

智能制造工程

胡国军

信息与机电工程分院

3

医学检验技术

孙小红

医药与健康分院

4

人力资源管理

郦巍铭

经济管理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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