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分院、专业负责人:
为做好2023年新专业申报工作,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召开新增专业申报论证会,现将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3年6月30日14:00
2. 地点:图书馆731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新专业负责人及相关分院教学院长
三、论证方式
1. 新专业负责人围绕以下内容进行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汇报形式不限:
(1)从主动服务国家或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阐述申报设置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人才需求分析;
(2)目前专业已有基础条件以及专业建设的思路;
(3)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办学条件,包括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要求、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等内容。
2. 专家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布局、师资情况、办学条件等,严格论证拟新设专业必要性和可行性。
附表:汇报顺序
序号 |
申报专业名称 |
专业负责人 |
所属分院 |
1 |
智能建造 |
陶红雨 |
建筑工程分院 |
2 |
智能制造工程 |
胡国军 |
信息与机电工程分院 |
3 |
医学检验技术 |
孙小红 |
医药与健康分院 |
4 |
人力资源管理 |
郦巍铭 |
经济管理分院 |
教务处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