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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工程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 2023-11-13

建筑工程分院:

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学位〔20224号)通知要求,对于20239月前已招收本科生的专业,应于近期提出授予申请。工程管理专业于2019年获批由管理学学士学位调整为工学学士学位,请做好迎评准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标准

《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学位〔20224号)

二、工作流程

125前,请专业所在分院认真填写《新增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和《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主审核结果汇总表》,并将电子稿发至钉钉联系人,纸质文本一式一份交教务处教研科(图书馆703东),联系电话:758683()

《新增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请结合具体专业情况进行介绍,切忌评估材料过于泛化。


附件:1. 新增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

2. 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主审核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31113


  • 附件【通知附件.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