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与创新,发挥课程思政专业建设示范引领效应,根据绍兴市高校课程思政联盟《关于开展2023年绍兴市高校课程思政示范专业、优秀学科(专业群)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绍兴市高校课程思政示范专业、优秀学科(专业群)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在绍高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创新,充分发挥课程思政专业建设示范引领作用,全方位展示课程思政建设成果,推动在绍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的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具有绍兴特色的课程思政工作体系,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参选对象和条件
(一) 参选对象
全日制本科专业、学科(专业群)。
(二) 参选条件
1.示范专业应满足《绍兴市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指标(试行)》(附件1),专业课程思政建设有特色、有成效、有影响。且参选专业需有一届以上毕业生。
2.申报专业中,至少有1个省级及以上建设项目,或至少2个市级项目建设。以上“建设项目”包括:精品课程、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以第一负责人所在的专业为准)等。
3.优秀学科(专业群)的参选条件参照《绍兴市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指标(试行)》,分七类申报:文学、历史学、哲学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类;教育学类;理学、工学类;农学类;医学类;艺术学类(详见附件7)。
三、推荐名额和立项名额
(一) 推荐名额。我院可推荐示范专业不超过2个,优秀学科(专业群)不超过1个。
(二)立项名额。评审不分本科组和高职组。示范专业遴选立项名额不超过参评专业总数的60%,优秀学科(专业群)遴选立项名额不超过参评学科组总数的50%。具体由评审组委会负责决议。
四、评审安排
(一) 推荐及材料报送
1.申报示范专业需完成《绍兴市高校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申报书》(附件2)、《绍兴市高校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及成果总结报告》(附件4)共2份材料。
2.申报优秀学科(专业群)需完成《绍兴市高校课程思政优秀学科(专业群)申报书》(附件3)、《绍兴市高校课程思政优秀学科组建设及成果总结报告》(附件5)共2份材料。(其中附件3和附件5将在评审立项后结集汇编成册)
3.请于11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及《绍兴市高校课程思政示范专业、优秀学科(专业群)推荐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相关工作联系人钉钉。
示范专业申报材料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孟世佳老师处,联系电话:758683;
优秀学科(专业群)申报材料发送至科研与对外合作处陆唯老师处,联系电话:88347834。
(二)评审
2023年12月上旬主办单位组织评审工作。其中,示范专业将安排现场PPT汇报,每个专业汇报时间为5-8分钟,汇报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优秀学科(专业群)以材料评审为主。
附件:
1. 绍兴市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指标(试行)
2. 绍兴市高校课程思政示范专业申报书
3. 绍兴市高校课程思政优秀学科(专业群)申报书
4. 绍兴市高校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及成果总结报告
5. 绍兴市高校课程思政优秀学科(专业群)建设及成果总结报告
6. 绍兴市高校课程思政示范专业、优秀学科(专业群)推荐汇总表
7.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
教务处、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