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1.推荐范围: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2.课程要求:申报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2024 年 1 月 31 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申报分院党支部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3.人员要求: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 5 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二、申报推荐原则
1.质量为本。进一步优化一流课程结构,鼓励围绕重点领域申报满足人才培养迫切需求的课程,注重健全和完善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一流本科课程体系。严格遴选标准,重点考查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
2.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强调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
3.注重实效。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4.广泛参与。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与一流课程建设,主动对接国家、区域、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学资源以及创新性教学方式方法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三、推荐数量和申报时间
1.我院可推荐名额:
线上一流课程门数:1门;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门数:3门;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门数:1门。
原则上,优先推荐已立项的第三批国家一流课程推荐培育项目。
2.申报截止时间:12月19日中午11:00前(逾期不予受理),各申报人将对应的申报表格电子稿通过钉钉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孟世佳,电话:88348683.
3.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要求。
附件:
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3. 线上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4. 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5. 社会实践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6. 线下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7.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书(第三批)
8. 课程数据信息表(线上课程申报书附件)
9. 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
教务处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