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专业:
为推进学院专业认证工作,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现要求学院专业认证培育项目提交2024年度建设实施方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分院、专业要加强组织学习专业认证相关文件,依照专业认证标准,完善支持措施,推进条件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专业认证培育项目建设任务书;
2. 在深入学习研讨的基础上,各培育专业负责人组织填写《专业认证培育项目2024年度建设任务清单》(附件1)。分院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议建设任务清单,并于3月11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钉钉,纸质稿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孟世佳,联系电话:758683
附件:专业认证培育项目2024年度建设任务清单
教务处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