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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

2024年05月24日 15:44  点击:[]

各部门、课题组: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20229 要求现将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报送材料的要求

1. 各高校、分会负责组织本单位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重点课题需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研究成果,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1,并标注获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一律不予验收结项一般课题需提供结题报告书和课题研究报告。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

2. 重点课题验收通过,学会将给予每个课题3000元经费资助,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出具税务发票,凭发票学会将经费直接转账给所在单位由单位负责经费报销管理等相关事宜。

3. 未能按进度完成的项目,需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撤销。

4. 2022年度学会立项课题延期结题的,本次一并结题验收,如果仍完成的,则按规定撤销课题,全数收回学院资助经费

5. 课题认真填写结题报告书,以分院或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工作联系人,纸质稿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图书馆810会议室)

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464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工作联系人钉钉

联系人:孟世佳,联系电话:758683



附件:1. 研究课题结题名单

2.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报告书

3.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教务处

2024524


  • 附件【通知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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