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机电工程分院、建筑工程分院:
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学位〔2022〕4号)通知要求,对于2025年9月前已招收本科生的专业,应于12月底前提出学士学位授予申请。我校智能制造工程和智能建造两个新增专业均于2025年9月起招生,故请做好迎评准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标准
《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学位〔2022〕4号)
二、工作流程
11月14前,请以上两个专业认真填写《新增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和《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主审核结果汇总表》,并将电子稿发至钉钉联系人,纸质文本一式一份交教务处教研科(图书馆703东),联系电话:88348683(办)。
《新增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请结合具体专业情况进行介绍,切忌评估材料过于泛化。
附件:1.新增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
2.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自主审核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0月28日
通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