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和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市级内涵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建设规划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目标编制
1.编制对象。2025年度立项的所有绍兴市高等学校内涵建设项目(附件1)。
2.编制主体。各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相应项目绩效目标(附件2)。
3.编制要求。在项目建设时限内,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突出建设性、培育性和发展性,绩效指标要求可量化、可衡量、强关联。
二、项目建设规划编制
1.编制对象。2025年度立项的所有绍兴市高等学校内涵建设项目。
2.编制主体。各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相应项目建设规划(附件3)。
3.编制要求。在项目建设时限内,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突出规范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整体规划要求时间进程明确、建设举措具体、预期成果及成效可测可评、资金使用计划规范合理。
三、工作要求
项目绩效目标和建设规划将作为过程管理、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规范组织开展项目绩效目标、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请于12月23日(周一)下班前将各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建设规划表”电子稿报送至联系人钉钉。
联系人:孟世佳,电话:88348683。
附件:1.2025年度立项的绍兴市高等学校内涵建设项目汇总表
2.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3.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建设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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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