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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年12月24日 09:26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关于设立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开展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本次受理申报的研究项目分为“劳动教育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研究”“劳动教育体系构建和劳动素养评价研究”“高校劳动教育课程建设研究”三类,全国共20项(详见附件1选题指南),我校不限额推荐。

1.劳动教育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研究:共4项,研究期限为1年,其中1-3项资助经费10万元/项,第4项15万元/项。

2.劳动教育体系构建和劳动素养评价研究:共3项,研究期限为1-2年,资助经费5万元/项。

3.高校劳动教育课程建设研究:共13项,研究期限为1年,资助经费3万元/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限1人,项目组成员参与须征得本人同意。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二)其他要求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研究成果内容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给予撤项处理:

1)项目实施情况表明,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负责人或研究项目;

3)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者。

凡被撤销的项目,由所属单位追回已拨经费并退回出资单位,并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资格。

四、材料递交

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2),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钉钉,纸质稿同时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图书馆703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

联系人:孟世佳,电话:88348683

五、评审立项

经学校审核推荐后,学生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和承担单位。

六、项目验收

项目须按照申报计划完成研究或开发,研究报告等成果以书面形式报送;课程资源等数字化成果以光盘等形式报送。学生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验收。


附件:1. 项目选题指南

2.项目申报表


教务处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1 项目选题指南.docx

 附件2 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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