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3
各学院、部门,课题组:
根据《关于报送“ 2025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专项课题 ”结题材料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6〕8 号)及《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独立学院分会2025年度立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浙高教学会独立学院分会〔2026〕2 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关于报送材料的要求
1. 重点课题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2),需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 篇学术论文(或等值公开发表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
2. 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2),一般课题需提供课题研究报告或课题相关学术论文1 篇(公开或未公开发表)。
3. 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课题,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经分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省高教学会立项课题则需经学会审核同意)。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4. 2024年度学会立项课题延期结题的,本次一并结题验收,如果仍未完成的,则按规定撤销课题,全数收回学院资助经费。
二、 截止日期及联系方式
请各课题负责人于5月26日前将结题报告书及公开发表论文(或等值成果)扫描件等所有结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工作联系人钉钉。
联系人:孟世佳,联系电话:0575-88348683
附件:1.研究课题结题名单
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报告书
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