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贯彻落实《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培元”计划——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绍学院元培〔2019〕191 号),持续推进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打造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金课”,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互联网+教学”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20〕15号),现就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互联网+教学”课程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全面开展“互联网+教学”课程建设与应用,促进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推动教师利用我院自主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及国内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实施混合式教学。
二、建设要求
1. 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激发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提高学生的学习成效,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 学院鼓励各类课程实施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重点支持基于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课程实施“互联网+教学”课程改革。
3. “互联网+教学”课程的建设与应用实行课程主讲教师负责制。课程主讲教师应为我院在职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主讲教师负责组织并带领课程教学团队完成课程建设、发布和运行管理等相关工作,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学院鼓励以我院教师为主,联合校内外优秀教师共同组建课程团队。
4. 课程需要有体现课程水平且内容完整的 MOOC(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课程作为支撑。MOOC 可以是教师自主建设的课程,也可以是引进的国内外优质课程,要求视频讲授完整,且符合相关专业培养方案对课程的水平要求及质量要求。
5. 课程须在学院网络教学平台或其他公开性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建立 SPOC(学院专属在线课程)并开展课程应用,以记录混合式教学实施的全过程活动和数据。SPOC 课程要基于MOOC,且要素齐全,应包括建设课程介绍、教学团队介绍、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试题库、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教材、推荐书目(资料)目录、案例库、素材资源库等资源。
6. 课程建设要遵循“两性一度”的金课标准,即:提升课程高阶性,课程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突出课程创新性,教学内容反映前沿性和时代性,教学方法呈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增加课程的挑战度,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加大学习投入,严格考核考试评价,科学“增负”,提高学习挑战度。
三、建设内容
1. 基于混合式教学模式的特点进行课程设计,重构课程教学体系,调整课程内容布局,安排 20-50 %的课程内容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围绕课程应涵盖的基本知识点制作或引入教学视频,完成教案、试题库、电子图书、图片、视频等教学资源的编制与建设,实施线上讨论、交流等教学任务和活动,与线下面授、讨论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改革。
(1)课程目标要符合学院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特点,能有效支撑毕业要求达成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的培养,具有可实施性和可衡量性。
(2)教学设计应合理有效,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结合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的特征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3)教学内容要紧扣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合理安排教学知识点,依据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立足自主建设和优质课程资源引进相结合,线上课程资源要系统完整、丰富多样,能支撑课程教学和自主学习的全过程。对于采取自主建设形式的课程,根据预设教学目标,形成围绕知识点展开的、清晰表达知识框架的教学短视频。
(4)教学活动的安排与实施要贯通课前、课堂与课后三个教学环节,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科学安排教学活动,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手段开展教学活动,活动形式包括线上讨论、测验、教师答疑、作业、线下讨论、同伴互评等,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5)教学评价要设计科学且可测量,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建立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探索线上和线下相融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模式,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2. 混合式教学学时应与各专业培养方案中对课程的学时要求一致。鉴于混合式教学有 MOOC 支持,实施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可允许适当压缩实体课堂学时,但要求实体课堂学时不得低于该课程学时数的 3/4。
3. 混合式教学模式要强化面授课堂的教学效果。学院鼓励依据课程性质与定位,采取不同形式的翻转课堂,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4. 课程要高度关注立足于课程教学目标达成的学生学习成果。基于学生终结性评价结果和学生对终结性评价结果的自我评价与主观评价,设计与建立“学生评学”机制,以服务课程教学的持续改进。
5. 课程教学团队应基于课程教学产出数据的分析、课程教学目标的达成度评价、以及过程性教学质量改进措施实施成效评价,进行有效的课程教学质量与效果评价。
6. 严格遵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教学活动,实施对课程内容与资源、讨论内容、学习过程的有效监管,防范和及时制止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保证版权和知识产权明晰,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四、申报认定工作安排
学院对“互联网+教学”课程实行“申报——认定” 制度。
(一)课程申报
1. 自主申报:课程主讲教师须于2021年2月27日前向课程归属分院提交《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互联网+教学”课程实施方案》,及适应混合式教学模式的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课程意识形态审查表等相关课程教学材料,提供课程线上教学资源的网址等材料;
2. 已纳入学院专业认证培育的专业应合理规划“互联网+教学”课程建设任务,每个专业每学期需安排1-2门课程(特别是专业核心课程)开展“互联网+教学”建设。
3. 2021年3月2日前,课程归属分院将推荐课程进行排序,并把课程的《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互联网+教学”课程实施方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课程意识形态审核表等课程教学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稿压缩后以课程名称命名,发送至875411109@qq.com。
4.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分院推荐课程进行评审,同意后可予以实施。
(二)专家督查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采取听课、线上资源建设和运行督查、师生讨论座谈、课程目标达成认定等多种方式, 对建设课程进行线上线下教学过程各环节的跟踪评价。
(三)课程认定
建设课程须在校内完整运行一个教学周期, 取得实质性的改革成效,教学效果良好,并承诺后续将持续改进。经专家组督查评审后,将于学期末对课程进行级别认定,认定结果分A、B、C三类;认定为A和B的课程,享受相应的教学工作量奖励。
五、其他说明
1. 请各分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推荐工作,应认真审核申报课程的相关材料,择优推荐。
2. 申报工作联系人:孟世佳;电话:88348683;邮箱:875411109@qq.com;地址:图书馆703东。
附件:
1.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互联网+教学”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2.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互联网+教学”课程实施方案》模板
3. 2021年春季学期“互联网+教学”课程分院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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