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分院:
根据学院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度学术业绩(教学部分)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及核对
1. 教学研究成果统计:
请各位教师填写《2020年度教学研究成果统计表》(附件1),并附佐证材料(指立项文件、结题文件、教材等原件或复印件,该材料不返还,请本人做好备份)。凡是通过学院申报的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都无须再填写及提供佐证材料。
2. 教学研究成果核对:
请各位教师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术业绩量化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19〕113号),认真核对《2020年度学术业绩(教学部分)汇总表》(附件2),修改部分请用红色背景色进行标注,并将在业绩分后一栏填写修改说明。
3. 材料提交
以上佐证材料及核对结果反馈请于12月14日前提交到各分院、部门教研联络员处,部门教研联络员进行汇总,由部门核查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后于12月15日前将《统计表》(签字盖章,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研科(图书馆703东),电子稿发875411109@qq.com。佐证材料也请与统计表一同提交。
二、学术业绩(教学部分)分配
如有多人参与的项目及教材等教学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业绩分配,其工作量分摊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分配,请各位负责人填写完成《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术业绩(教学部分)分配汇总表》(附件3),并由各分院、部门签字盖章,负责人签字后,于2020年12月18日上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图书馆703东),电子稿发送至875411109@qq.com。
三、其他
1. 本项工作关系教师利益,请各部门以及教师个人都严肃对待,认真落实,确保材料真实、准确。
2. 联系人:孟世佳,联系方式:758683。
附件:1.2020年度教学研究成果统计表
2.2020年度学术业绩(教学部分)汇总表
3.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术业绩(教学部分)分配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2月10日
通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