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实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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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20日 11:30  点击:[]

各分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及《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管理的意见》(绍学院元培202054),现就进一步做好校外实践教学管理,确保课程顺利开展,通知如下:

1.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文件第九条规定“实习前,高校应当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请各分院每学期初为外出实习学生购买保险,费用从分院实践教学经费开支。

2.做好实践工作安全管理。各分院要认真做好实习实践安全教育工作,本着“防重于治”的原则,在实践前对学生进行扎实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与实践单位、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实时追踪学生实践教学状况,及时排查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实践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3.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各专业学生的所有校外实践教学环节活动(除毕业设计(论文))都需要通过“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http://www.xybsyw.com)实施全过程管理。

4.校外实践教学环节必须通过 OA 系统网上办事大厅做好外出实践的审批,同时制订完整的实施计划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备案。

5.对于申请分散性实践的学生,需在实习开始前 2 周,填写《学生分散性实习(设计)申请表》(见附件1),经实习指导教师签字、分院教学院长审核通过,且签订《学生分散性实践安全协议》(见附件2)后方可进行。

教务处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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