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考生:
2023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6月3-4日举行,现将有关考试纪律事项通知如下:
1.准考证将在现场打印,请考生记好自己准考证号;
2.考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佩戴口罩,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若其中一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不能及时办理,由学生所在分院出具证明(盖章和照片等),证明手续请在考试前一天办理。
3.与等级考试场地、时间相冲突的其他教学等活动请暂停或作相应的调整,并做好通知工作。
附件1《考生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未有的证明(样表)》.doc
教务处 语委办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