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务请各分院核查以下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学生(名单见附件),并通知其于下学期开学初到学院办理相关手续。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由各分院核查上报,学院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附件: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学生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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