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7
各学院:
根据《绍兴市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院将开展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申请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对象与条件:
(一)认定对象:
我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1.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考试要求
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第(六)条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3.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4.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
5.无犯罪记录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确认点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6.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并且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科目一致。
二、认定机构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绍兴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由越城区教体局负责认定。设绍兴理工学院确认点(仅限我校学生报名),协助开展我校学生申请人的资料审核、体检及证书发放等工作。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4月20日至5月6日。
2.要求: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进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具体操作可参阅附件1《申请人认定操作手册》。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同时,申请人务必加入确认点钉钉群。
本次认定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网报时须根据个人情况上传相应资料(仅PDF格式,详见附件3)。逾期未上传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资格。申请人申报材料由确认点进行网上确认。
3.注意事项(请认真阅读):
网上报名请严格按照《申请人使用手册》的说明进行操作,同时注意以下一些方面:
(1)学历学籍信息:请提前在手机上安装并登录“学信网”APP。应届毕业生通过【同步学籍】功能进行同步,同步后的学籍信息会在个人信息中心展示。
应届毕业生(在校最后一学期,且未取得毕业证书),不需要录入学历信息。
(2)学位证书信息:在读应届毕业生(在校最后一学期,且未取得毕业证书),不需要录入学位信息。
注意:如没有获得学位证书,在“学位名称”处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会自动对应为“无”。在毕业证书拿到当天(6月18日),务必要在线进行学历信息补充。
(3)专业名称:应届生按照学信网里的专业填写/选择。
(4)考试形式:以“国家统一考试”形式参加认定,请选择本人名下考试合格证明信息(资格认定报名时间在合格证有效期内的方能选择使用)。
(5)预计毕业时间:2026年6月18日。
(6)资格种类、任教学科:根据本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情况填写。
(7)确认点:“绍兴理工学院”。
(8)确认方式:全程网办。
(9)上传网办材料:带有“(必传)”字样的材料为必传项,如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学籍证明;没有相关字样的可根据材料说明选择性上传。
①照片: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照片大小应小于500KB),须与后续体检表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②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需和学籍证明合并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M。学籍证明需从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具体路径如下:登陆学信网—选择学籍查询—登录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查看。
(10)工作单位:绍兴理工学院
(11)申请地类型:就读学校所在地
(12)现从事职业:应届毕业生或学生
(13)专业技术职务:无
(14)通讯地址和通讯邮编: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799号,邮编312000
(15)个人承诺书: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按照“操作步骤”的说明完成签名,确保清晰。如需修改,再次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即可重新获取二维码并签名。
(16)个人简历信息:需要填写学习经历,至少两条,不得空项(从高中起填写)。
(17)证书领取方式:证书制作完成时间预计在6月中旬,无法自取的同学可以邮寄,在申报时填写好准确的邮寄地址。邮寄方式:顺丰到付。我校学生建议采用“自取”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按确认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统一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安排见附件3)。体检报告由学校统一向医院领取。
体检时间及医院安排:5月8日-5月9日(上午7:30-11:00),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越城区中兴南路999号)。请提前到达完成报到后,进行体检。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
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安排。申请人在体检时,经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体检当天,申请人携带材料,依照下列流程,向确认点驻医院工作人员完成报到:
1.出示申请人身份证;
2.提交一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班级、申报学段、学科,交给工作人员;
3.签署行政许可卷宗;
4.凭《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4.1、4.2)至医院导台缴费体检。申请人提前打印对应检查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填写附件4.2,其他人员均填写附件4.1。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工整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栏,贴上本人照片(和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相同)。
(三)审核认定及领取证书
5月14日前各确认点审核完材料,明确受理意见。
申请人可适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通过名单由绍兴市教育局和各区、县(市)教体局公示、公告,申请认定通过者可选择在确认点现场领取或快递(邮寄)领取。
届时根据网报时选择的领取方式进行发放(一经选择,无法修改,请慎重选择)。选择邮寄的,必须确保能收到,且是本人签收。请申请人网报时务必准确填写。
五、咨询联系
请参与本次教资认定的同学扫描加入钉钉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575-88348683。

附件:
1.关于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zip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2.电子材料上传清单
3.体检注意事项及具体安排表
4.1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4.2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教务处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