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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2023年02月17日 10:06  点击:[]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确保课程顺利开展,现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填报实践教学计划安排

(一)填报范围

2023年春季学期所有实践教学环节课程。

(二)填报程序及要求

1.教务处提供《2023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环节课程清单》附件1

2.教研室安排任课教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填写《2023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表》附件2

3.分院负责对教师填报的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进行汇总、审核审核注意事项如下:

1)注意填报计划安排表课程数与课程清单一致性,确保填报无遗漏课程、教学环节冲突

2注意填报计划安排的实践类型与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一致性;

3)注意同一课程平行班间安排的一致性,不因指导教师不同导致平行班间安排不一致;

4)注意集中性、半集中性实践1学分对应的指导天数、学时、指导人数等要求;

4.请各分院于3周前将《2023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安排表》附件2以分院为单位电子稿交教务处孙艳萍老师处

二、开展实践教学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管理的意见》绍学院元培﹝202054号文件(附件3),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教学计划安排填报后,各分院必须严格按照既定安排进行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和授课,如有变动,必须提前2周做好相关报备工作。

2.做好实践工作安全管理。各分院要认真做好实习实践安全教育工作,本着“防重于治”的原则,在实践前对学生进行扎实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与实践单位、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实时追踪学生实践教学状况,及时排查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实践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3.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各专业学生的所有校外实践教学环节活动(除毕业设计(论文))需通过“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http://www.xybsyw.com)实施全过程管理。

4.校外实践教学环节必须通过 OA 系统网上办事大厅做好外出实践的审批,同时制订完整的实施计划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备案。

5. 对于申请分散性实践的学生,需在实习开始前 2 周,填写《学生分散性实习(设计)申请表》(附件4),经实习指导教师签字、分院教学院长审核通过,且签订《学生分散性实践安全协议》(附件5)后方可进行。

 

 附件1:2023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环节课程清单.xlsx

 附件2.2023年春季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安排填报表.xls

 附件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管理的意见.pdf

 附件4.学生分散性实践安全协议.doc

 附件5.学生分散性实习(设计)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2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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