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工作进度,学院将开展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再度排查工作,包括学分统计和作弊处分情况核对,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分统计
请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界面(统计分析——学分统计——各学生获得累计学分分析),导出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再度排查统计表(见附件1,注意正考与最大值的区别选择,未开设课程暂不统计在内)。具体操作和要求如下:
1.统计平均学分绩点时,课外学分不统计在内,并选择最大值、增加课程替换;
2.统计在校期间重修课程学分数时,课外学分和校选修课不统计在内,并选择排除重修记录、最大值,查看不及格总学分一栏;
3.统计目前重修(补修)课程情况时,需注明目前需重修(补修)学分数,待重修(补修)学分数,其中待重修(补修)学分数请注明具体科目、学分;
4.转专业的学生以转入后的专业为准统计数据;
5.为保证统计结果的准确性,确保所有实践环节成绩已输入教务管理系统(本学期开设实践环节暂不统计在内);
6.各分院将导出的《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再度排查统计表》各模块的修读学分与附件2《各分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表》进行核对确认。(尤其是学籍异动学生,需及时做好学分认定工作。)
二、作弊处分情况核对
根据教务处提供《2023届毕业生作弊处分一览表》(附件3),核对处分类型、处分时间等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将学生处分信息填入附件1。
三、填写《毕业申请表》、《学位申请表》
根据学院毕业生工作整理安排,各分院在3月30日前组织学生填写《毕业申请表》(附件4)、《学位申请表》(附件5)。
四、电子图像采集和核对情况
未进行电子图像采集者不能进行高等教育电子学历注册。截止目前,语言分院仍有1位学生未进行电子图像采集,务请通知学生,在3月24日前自行前往新华社进行电子图像采集,否则不进入毕业资格审查环节。
截止目前,仍有25位学生未进行图像信息核对,通知学生,让其尽快进学信网核对信息,名单详见附件7。因未进行图像信息核对,导致学历证书无法查询或信息错误的,责任自负。
五、核实《关于做好2023届学生学业排查的通知》中相关表格的存档情况
教务处于2022年9月17日下发《关于做好2023届学生学业排查的通知》,要求每一位毕业生认真完成自己学业情况的梳理排查,并合理安排好相关课程的修读,做好相关课程学分转换。同时要求将《2023届学生学业情况反馈确认表》做好签名、核实、确认,并存档。请分院再次核实上述情况,确保每位毕业生知晓学院的毕业、学位相关规定,并已对自己的学业做好合理规划。
请各分院务必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再度排查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于3月30日前将附件1电子稿和纸质稿报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
1. 《202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再度排查统计表》
2. 《各分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表》
3. 《2023届毕业生作弊处分一览表》
4. 《毕业申请表》
5. 《学位申请表》
6. 《2023届毕业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7. 《2023届毕业生未核对信息学生名单》
教 务 处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