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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学生处理工作的通知

2024年01月08日 09:09  点击:[]


分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第四十条和第四十条第规定:“学生休学期满,应办理复学或续休学手续。学生复学一般应于休学期满的当学期开学前提出申请,由所在分院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核准,方可复学。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持有指定医院的康复证明并经学院医务部门审核。同意复学的学生,按其学业状况编入原专业的相应年级学习。”“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为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2年。保留学籍时间不计入学习年限。学生保留学籍应办理相关手续,并经学院批准。学生保留学籍期间,与其实际所在的部队、学校等组织建立管理关系。保留学籍期满前,学生应提出复学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经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复学。”“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逾期2周未提出复学或继续休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学院予以退学处理。”

请各分院核查以下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学生(名单见附件,并通知其于下学期开学初到学办理相关手续。休学期满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由各分院核查上报,学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附件: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学生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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