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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2025年09月19日 09:16  点击:[]

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确保课程顺利开展,现发布《关于做好2025-2026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填报实践教学计划安排

(一)填报范围

2025-2026第一学期所有实践教学环节课程。

(二)实践教学计划填报工作要求

1)质量管理科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梳理确定实践教学环节课程类型、组织形式导入教务管理系统(不可更改项);分院须严格执行,如确需调整,须提交执行计划变更申请;

2)实践教学环节分批次(分教学班)由开课分院教学秘书根据基础教学组织拟订的教学任务安排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教学院长对批次合理性进行审核把关。

3任课教师在系统内完成教学计划填报,明确每批次开展的实践项目,以及每个项目开展的时间、地点、指导教师,不允许冲突排课;具体操作步骤:登录教务系统—申请—实践教学计划录入上报选中需上报的项目——增加进入界面后点击新增按钮——依次填入准确信息—保存无误后提交。

4)分院指定专人进行审核把关。注意实践教学环节安排的分批次合理性(单批次人数、冲突排课)、专业平行班安排一致性、实践项目合理性(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实践场地落实;

5)严格按实践教学计划执行;年度实践教学环节课程教学工作量按照系统数据进行核算。

 

二、开展实践教学工作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管理的意见》绍学院元培﹝202054号文件(附件2),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教学计划安排填报后,各分院必须严格按照既定安排进行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和授课,如有变动,必须提前2周做好相关报备工作。

2.做好实践工作安全管理。各分院要认真做好实习实践安全教育工作,本着“防重于治”的原则,在实践前对学生进行扎实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与实践单位、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实时追踪学生实践教学状况,及时排查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实践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3.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各专业学生的所有校外实践教学环节活动(除毕业设计(论文))需通过“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实施全过程管理。

4.校外实践教学环节必须通过 OA 系统网上办事大厅做好外出实践的审批,同时制订完整的实施计划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备案。

5. 对于申请分散性实践的学生,需在实习开始前 2 周,填写《学生分散性实习(设计)申请表》(附件3),经实习指导教师签字、分院教学院长审核通过,且签订《学生分散性实践安全协议》(附件4)后方可进行。

附件: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工作通知附件.zip

 

 

教务处

202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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