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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结业生换发毕业和学位证书工作的通知
  • 2018-06-15

各相关分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毕业资格审定及毕业证书发放分别在每年1月和6月各办理一次。学生应于毕业当学期提出申请,经学生所在分院初审,教务处复审,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对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毕业证书。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请各相关分院按以下程序和要求操作:

  一、各分院根据2014201520162017届结业生名单(详见附件),在2018615日—201872日接受学生申请,要求换证学生填写好以下材料:

1.《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结业生毕业申请表》(可到元培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学生下载—学籍管理处下载);

2.成绩单(可到教务管理系统中:毕业生管理——毕业成绩总表——A3/A4幅面成绩总表——全程成绩打印)并需所在分院盖章;

3.结业证(原件);

4.新华社统一采集的照片(2寸)。经所在分院初审同意后,于74之前将《结业换毕业汇总表》(见附件资料)和申请材料汇总报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2018716日由各相关分院到教务处统一领取毕业和学位证书。

 

附件: 相关资料.xls

                                                          教务处

201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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