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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6-10-13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6年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开展2026年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校内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导向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高等教育强省建设目标,发挥省级教改项目的理论性支撑、前瞻性引领和实践性示范作用,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破解人才培养堵点难点,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教改成果。

一是突出战略导向。深入研究《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 —2035 年)》《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 年)》等文件中重大改革、重点项目,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开展系统性、综合性教学改革,鼓励跨学科专业、跨学校、跨校企联合攻关。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项目选题须立足教育教学实际,围绕制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深层次问题和教育教学关键堵点及未来趋势,从专业、课程、师资、实践等核心要素建设“小切口”入手,开展具有突破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的教学改革实践,杜绝脱离教育教学实际的纯理论探讨以及浮于表面的碎片化选题。

三是突出成果导向。项目重在落地实践,组织实施应依托教育教学真实场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边研究、边实践、边完善,防止研究与教学“两张皮”;项目成果检验以教学实践应用成效为主要标准,用大量调研、数据和案例说话,突出成果可落地、可推广。

二、推荐名额

本次项目分为“一般项目”与“重点项目”,我校分别可推荐名额为5项与1项。其中,“一般项目”面向一线教务员专项1项。重点选题项目参照《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一般项目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立项,重点项目采用“限额申报、竞争遴选”方式立项。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我校在职在编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和教学研究能力,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务员岗位连续工作 5 年以上。每个项目设1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与质量,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主持人调离本单位或退休的,由项目申报列第二位在职在编教师作为主持人。

(二)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9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须全称深度参与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一名教师同期参与的在研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 项,严禁“挂虚名”。

(三)同等条件下,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倾斜。重点项目中校级领导和中层正职作为主持人的占比原则上不超过50%,并且应聚焦校级层面或跨校教学改革的顶层设计,超前谋划、系统培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般项目中一线专任教师或普通教务员作为主持人占比不低于70%。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师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低于推荐项目总数的40%。

(四)教改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不予立项:

1.重点项目选题未对照《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

2.同一教改研究项目已获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立项,或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且研究内容未有实质性更新、无可预期重大突破;

3.主持人已有在研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4.主持人“十四五”期间主持的教改项目验收“不通过”或“暂缓结题”。

四、材料报送

请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2) 、《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附件3(WORD版)和附件3(EXCEL版)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浙政钉,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学院章后同步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图书馆707),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重点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一般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7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徐冰,联系电话:88348633。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

2. 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3. 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