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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学生处理工作的通知
  • 2024-06-18

分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第四十条和第四十条第规定请各分院核查以下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学生(名单见附件),并通知其于下学期开学初到学办理相关手续。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由各分院核查上报,学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附件: 2024年秋季学期(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学生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4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