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解除(终止)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相关学生: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解除(终止)工作,具体事项如下:一、申请对象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二、申请条件1.学生因考试违纪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考察期一般为一学年,毕业班学生可适当缩短考察期,但不少于一学期。2.申请者在考察期内需表现良好。三、工作程序1.受处分学生先向班主...
2024-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