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考生:我院2024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11月30日—12月1日进行。现将本次测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测试对象:本次测试对象为元培学院报名参加测试的学生和教师。 2.报到地点:教学楼4-507。3.测试时需随带身份证和学生证。4.由于证书拍照需要,考试当天请勿穿白色上衣。请各位报名参加测试的同学根据附件中的报到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候考室(教学楼4-507),考试时间一经测试站排定,无法更改,请各位考生合...
相关分院:因浙江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将在11月23-24日举行,部分教室、机房需用作考试场地,使用时间为11月22日下午开始至11月23日晚上。所涉及到的相关课程需要调课,具体如下: 原上课地点原上课时间时间课程班级任课老师调整后时间调整后地点教学楼7-504五/5-6项目管理工商管理2201贾阳11月19日(周二)7-8节教学楼7-504教学楼8-505五/7-8原型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201,2202陈家创五/7-8教学楼15-501请分院及时通知...
各分院、各考生:2024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重修课程考试将于2024年11月陆续开始,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重修课程、提前结束课程考核安排表》公布如下,详情请见附件。请各分院通知学生可登录教务系统查询本学期课程考核信息。查询路径为:教务系统——信息查询——学生考试查询。本学期课程考核信息以教务管理系统为准,请各考生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开课分院,以免错过考试。附件: 2024年秋季学期重修课程...
各分院、各相关部门:2024年下半年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11月23日举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各分院要成立由分院教学院长、学生辅导员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本分院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2.考前召开监考教师的责任意识、业务能力的培训会,会上请务必强调检查考生“三证”必须在考场门口进行,把好“入门关”;已经排定的监考教师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请假或任意更换。如...
各分院、各考生:2024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考试(以下简称:CET-SET)于11月23-24日举行,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要求,现就考试安排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CET-SET4考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CET-SET6考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4日(星期日)详见附件1。二、考试代码与地点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校代码:四、六级33107,校区代码:0。11月23日-24日(上午)教学楼4号楼5楼所有教室作为考试使用。如有安排课...
各分院:因浙江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大学外语口语考试将在11月23-24日举行,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市考试院的要求,为确保考场秩序和考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征用学院部分教学楼作为等级考试试场,届时所有用作考场的教室将统一清场封闭,具体要求如下表:时间清场要求相关考场11月22日(周五)12:00请每位同学提前带走教室内书籍等个人物品,基建后勤处将对所有考场进行考前清场教学楼7-503、7-504、7-506、8-505、8-506、4-50...
各分院: 我院2025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信息已公布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网址: http://xjxl2.chsi.com.cn/pv/stu/login.do),请各分院及时通知所在系学生上网进行信息核对, 网上核对注意事项如下:1. 首先进行实名注册,注册成功后登陆学信档案,进入“图像校对”模块进行信息的校对工作。 注意:请仔细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若填写错误,需拨打客服热线:010-82336088-202进行修改。2.如果提交的修改意见...
各分院:为加强课程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确保教学计划按时准确落实,保证下学期课程教学正常运行,请各分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专业计划录入与审核(一)工作安排各分院需在11月15日前完成各年级专业培养方案录入系统并完成审核工作,随后由教务处统一下达教学任务。(二)工作要求1. 各分院将各专业并相关信息维护到正方教...
各分院: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25年春季学期通识任意性选修课教学任务落实工作从即日起启动,至11月17日结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说明如下:一、教学任务落实安排各分院根据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汇总表(附件1)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落实教学任务。1.新增的课程请在任务落实之前报教务处马老师审核。2.通识任意性选修课任务落实表于11月20日之前经分院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3.网络课程选用超星网络平台,由教...
各分院、相关学生: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解除(终止)工作,具体事项如下:一、申请对象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二、申请条件1.学生因考试违纪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考察期一般为一学年,毕业班学生可适当缩短考察期,但不少于一学期。2.申请者在考察期内需表现良好。3.违纪学生毕业离校后,在学习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