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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关于印发《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学名师奖和教坛新秀奖评选办法》的通知(绍学院元培〔2019〕119 号)

2019年09月11日 10:11  点击:[]

各分院、部门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学名师奖和教坛新秀奖评选办法》已经2019年第18次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2019年99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学名师奖

教坛新秀奖评选办法

表彰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教师,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充分激励一线教师的教学热情和教学活力,不断提升教学质量,进一步确定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强化教师的立德树人意识,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

(二)教学和科研相结合、以教学水平为主的原则。强化教师质量意识,提升教学学术含量,打造元培“金课”,引导教师提升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

  (三)公平公正和择优选择的原则。严格评审程序,通过分层选拔、校内展示、网上投票、专家评审等环节,评选出具有较高公认度的优秀教师

二、评选范围

(一)教学名师奖。承担学院课程教学任务,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在编在岗教师。已获得上一届院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教坛新秀奖。承担学院课程教学任务,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在教学一线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在编在岗教师。已获得上一届院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教学名师奖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视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治学严谨,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长期承担本科生教学工作任务。近4年教学工作量饱满,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以上的课程。

  3.教学艺术精湛,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积极开展教学方法改革,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激发和鼓励学生的创造思维,在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培养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4.教育理念先进,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取得公认教学与科学研究的成果。近3年主持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类项目,在教学研究核心刊物上发表教学改革论文或主编出版高质量的教材;主持或承担重要科研项目,发表出版高质量的论文或专著,在省内同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能够不断将科学研究成果和科技前沿转化为教学内容,融入人才培养的各环节中。

  5.教学效果好,近6学期学评教成绩排名处于分院40%,3次学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中2次A;主讲课程达到全类课程领先水平、在同类高校有较大影响,广受师生好评。

  6.领衔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自觉指导和帮助团队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为教学梯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为确立本院该领域教学地位作出重要贡献。

  (二)教坛新秀奖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关爱学生。

  2.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任务,近4年教学工作量达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办法》规定要求。主动承担学院分配的各项教学任务,认真组织完成课堂和课后教学认真研究教学规律,努力钻研教学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3.教育理念先进,学术水平较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改革和更新教学内容,及时将学科研究新进展、实践发展新经验、社会需求新变化纳入课程教学。

  4讲究教学艺术,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积极开展教学方法改革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激发和鼓励学生的创造思维,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实践应用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积极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堂教学模式,积极采用混合式教学,有效提升教学效果。

  5.教学效果好,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教学内容符合大学生认知特点,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主讲课程达到全校同类课程领先水平,在校内起到示范作用。积极参加各类学生学科竞赛、科研训练项目及技能大赛等活动的指导工作,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成绩突出;近6学期学评教成绩排名处于分院40%,3次学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中2次A。

  6.有团队精神,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为专业、课程、实验室等教学平台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7.还具备下述条件之

  1)3获得院级及以上教学奖励;

  2)3主持、参与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3位)或主持院级教改项目;

  3)3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出版物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43院级及以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中获二等及以上奖励;

  53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级及以上奖励;

  63指导学生毕业论文有一人及以上获得优秀;

  四、评选名额

  教学名师奖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不超过2人。另设教学名师提名奖不超过3人。

  教坛新秀奖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不超过5

  五、评选程序

  1.工作启动。学院一般于评选年份的4月份启动教学名师奖和教坛新秀奖的评选工作

  2.申报推荐。采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分院提出申请,经分院评议后,向学推荐候选人。

  3.资格审查。教务处负责对院上报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及材料在学院公示

  4.材料评审。各院对初审通过的教师提交的课程教学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试卷、试卷分析、平时成绩记录等。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院上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教学资料评审意见。课程教学档案材料检查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5.公开课。初审通过的教师须申报本年度的随堂公开课计划,每位教师需讲授一门课程的3次公开课;学院专家组成员分组进行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并结合近3年的课堂教学质量综合测评结果、督导听课等,形成课堂教学水平评审意见。

  6.网络投票。教坛新秀奖评选中将组织开展师生网络投票活动,投票结果作为师德风范评价的参考依据。

  7.综合审议。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委员会、学院工会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审议,提出人选建议名单,评审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定。获得院级“教学优秀奖”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8.结果公示。学院将评审结果在全院公示1周,全院教职员工在公示期内均可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异议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对存在异议的奖项组织复审,并及时向提出异议者反馈复审结果。

  9.学院发文公布评奖结果。

  六、奖励及管理

  (一)学院对获教学名师奖和教坛新秀奖教师分别授予“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第*届教学名师”或“绍兴文理学院*届教坛新秀”荣誉称号,教学名师提名奖获奖教师一起由学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教学名师奖奖金10000元,教学名师提名奖和教坛新秀奖奖金3000元。获得上述荣誉称号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省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将分别从院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中择优推荐

  (三)院级教学名师或教坛新秀应积极推广优秀教学经验,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工作中应发挥重要的作用,主持或参与一门在线精品开放课程的建设,组建一支教学团队,主动参加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青年教师培训等活动。

  (四)获得校级教学名师或教坛新秀荣誉称号的教师发生教学事故或无故不再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七、附则

  (一)“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学名师”、“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坛新秀”评审,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人事处、工会共同组织实施。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坛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1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遴选项目

分值

遴选内容

1.师德风范

15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自觉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2.

教学思想与内容

10

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教育理念先进,具有国际视野。教学内容符合大学生认知特点,理论联系实际,能及时把学科最新发展和国内外教改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能在专业课程教学中体现“课程思政”的要求。

教学艺术与方法

10

教学艺术精湛,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积极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激发和鼓励学生的创造思维。

教学改革与成就

15

重视教育教学研究,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重要教改项目;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发表过多篇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或出版过有一定影响的教改教研专著。

教学

效果

15

教学能力突出,教学风格鲜明,教学质量优异,在学生社会责任、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主讲课程达到全校同类课程领先水平、在全省或全国有较大影响。在学校教学业绩考核中连续2年获A

教材

建设

10

自编、主编的本科教材,质量高、有特色、版本新。

3.教学梯队建设与贡献

15

领衔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自觉指导和帮助团队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为教学梯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为确立本校该领域教学地位作出重要贡献。


4.科学研究与学术水平

10

主持或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出版高质量的论文或专著,在省内外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备注:参照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师德风范、教学效果,国家“万人计划”分别为20、10】



附件2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坛新秀评选指标体系

遴选项目

分值

遴选内容

1.师德风范

15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自觉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2.

教学思想与内容

15

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教育理念先进,具有国际视野。教学内容符合大学生认知特点,理论联系实际,能及时把学科最新发展和国内外教改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能在专业课程教学中体现“课程思政”的要求。

教学艺术与方法

15

讲究教学艺术,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积极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有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激发和鼓励学生的创造思维,注重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教学改革与成就

15

重视教育教学研究,主持院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发表教改教研论文,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教学

效果

20

教学效果好,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主讲课程达到全校同类课程领先水平,在校内起到示范作用。积极参加各类学生学科竞赛、科研训练项目及技能大赛等活动的指导工作,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成绩突出。

3.团队建设贡献

10

有团队精神,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为专业、课程、实验室等教学平台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4.科学研究与学术水平

10

主持或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出版高质量的论文或专著。

抄送:董事会。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年9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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