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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关于印发《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外聘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学院元培〔2019〕122 号)

2019年09月11日 10:12  点击:[]

各分院、部门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外聘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已经2019年第18次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2019年99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外聘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吸引、鼓励优秀外聘教师长期为学院教学工作做出贡献,表彰在教书育人工作中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外聘教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范围

  连续两学年承担教学任务的外聘教师。

  第二条  评选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承担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的各类教学任务,每年必须承担至少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且课程教学工作量不低于64学时

  三、能够从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的目标出发,努力探索与之适应的教育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较好,所承担课程的专家测评和学生测评结果均为优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综合测评成绩Z2及以上且“学评教”成绩在分院排名的前1/2。

  四、严格按照学院安排进行教学、无迟到早退现象,同一门课程每学期因个人原因调课次数不超过2次,未出现过教学问题,按时完成本学期教学计划。

  五、遵守教学规范,严格教学过程,有完备的教案、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等文件并认真执行,没有任何教学事故发生。

  六、教学方法得当,学生到课率高;作业及实践环节布置及时、批改认真规范有痕迹、符合要求。

  第三条  评选办法

  优秀教师的评选过程按照分院评选、推荐和学院审核两级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以分院为单位成立评选小组并根据上述条件推荐优秀教师人选,填写《外聘教师教学优秀奖申报表》;评选过程要严格坚持有关标准,宁缺毋滥。    

  各分院要通过听课评课、学生座谈、审查教学材料、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被推荐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议,并对被推荐人提供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被推荐教师应提供的教学材料包括:

  1.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讲稿。

  2.学生作业、实验报告。

  分院推荐优秀教师人选分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教务处。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审查,择优评选出本年度获奖教师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批准发文。

  第四条  评选时间

  学年评选一次,一般在10月份进行。

  第五条 评选名额

  外聘教师教学优秀奖每一学年获奖人数不超过10人。

    奖励办法

  学院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2000元/人的奖励。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外聘教师教学优秀奖推荐表》



















附件:



外聘教师教学优秀奖推荐表







推荐部门

推荐日期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姓名


性别


年龄


教龄


专业


职称


学历


学位


年度承担的教学任务

课程名称

学时

学生班级

任务时间

























教学测评成绩及教学情况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学生测评



专家测评



分院(部、中心)测评



调整课次数



有无教学问题及事故



主要业绩














被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教研室主任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院(部)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董事会。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9年9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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