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2024届学生毕业资格初审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分院根据《2024届学生毕业资格初步排查统计表》的要求进行学分统计。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界面(统计分析——学分统计——各学生获得累计学分分析),导出2024届学生毕业资格初步排查统计表(注意正考与最大值的区别选择,未开设课程暂不统计在内)。具体操作和要求如下:1.统计平均学分绩点时,课外学分不统计在内,并选择最大值;2.统计在校期间重修学分数时,课外学...
各分院: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学生的学业管理,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为引导学生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增强学习主动性,现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学业预警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学业预警的范围学生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已重修合格的课程除外)的学分累计达15学分及以上、25学分以下的,给予黄色预警;不及格学分累计达...
各分院:2023年秋季学期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填报工作开始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教务处提供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实践课程基础数据,开课分院核对基础数据,添加课内实习信息,填报实习类型、实习组织形式、实习方式、实习开始结束时间(附件1)。同时填报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习培养方案信息表(附件2)。此项工作10月8日前完成。二、开课分院向任课老师和学生收集实习信息,按照模板要求据实填报实...
教务处各相关人员:根据高校档案管理要求及《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教学档案实行部门立卷,按学年归档管理。现就有关2022-2023学年教学档案立卷归档事项通知如下:一、归档范围2022-2023学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止),期间形成的教学档案,如有配套的电子版,请转换成PDF格式一并归档。二、工作安排10月23日前,请相关人员根据学院档案归档范围,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进行系统...
各分院:2024届学生毕业、学位授予资格初步排查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做好2024届学生毕业、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请各分院将《2024届学生学业排查告知书》下发至每位学生,请每位学生认真阅读《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学院的规章制度及《告知书》要求,认真完成自己学业情况的梳理排查,并合理安排好相关课程的修读,做好相关课程学分转...
各分院:为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课程免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1.本学期课程免修的申请截止至9月26日16点,逾期不予以办理;二、申请条件:1.学生通过自学已掌握某门首次修读课程,可申请免修。2.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以及军事训练、实验、实习、见习等实践性课程不得申请免修;三、申请流程:学生本人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程免修申请表》...
各分院: 根据学院归档工作安排,档案馆不再承担各类文件材料归档的立卷工作,要求各部门在提交档案材料的时候做好收集、整理、立卷相关工作,鉴于学籍工作档案量巨大,并且是永久性档案,为切实做好归档工作,请各分院按要求完成学籍材料归档的基础性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归档范围1.2023届毕业生学籍档案(含学籍卡、成绩册)。本档案为永久性打印,请各学院在打印时注意打印质量,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整理(学...
各分院、任课老师: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补缓考工作已于9月18日全面开始,现将成绩录入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时间要求:实践课程成绩、补缓考成绩请于9月27日16:00前完成系统录入工作。二、文件依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绍学院元培〔2017〕113号)、《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18〕163号。三、成绩录入要求1.课程考核成绩可按百分制记分,也可按五级制记分,五级制的成绩...
各分院: 为确保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顺利开展,现将课程重修安排及学生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分院做好本学期重修开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本学期重修形式分跟班重修和组班重修两种。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单独开班课表》(见附件1)和《2023年秋季学期重修学生名单》(见附件2)予以公布,请各分院及时通知相关重修学生查看个人课表,保证按时上课。2.重修单独组班课程第二周开始上课。周六和周日有部分节假日或补课、考...
各分院: 为保证2023年秋季学期通识任意性选修课(公共选修课)教学工作的平稳有序,现将公选课相关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1.通识任意性选修课从第1周开始上课,第16周结束,课程安排表见附件1,学生选课名单见附件2。2.网络课程学习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12月29日(具体安排和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附件4)。 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