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和省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和省级规划教材申报推荐工作。有关申报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1. 关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和省级规划教材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 浙江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
3. 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及附件
教务处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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