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6年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开展2026年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校内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立项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高等教育强省建设目标,发挥省级教改项目的理论性支撑、前瞻性引领和实践性示范作用,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破解人才培养堵点难点,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教改成果。...
各学院、职能部门: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浙教厅函〔2026〕23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位符合任职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请于2026年10月28日前将《新一届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 3 ,Excel 版),推荐主任委员需一并提交主任委员申请表(附件4)。发送至联系人浙政钉,逾期不予受理。我校推荐每个本科教指委委员不超过 1人,另可推荐每个本科教指委 ...
各学院: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开展教育部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征集一批人工智能赋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形成具有示范性、可推广性,体现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实验教学项目,重点围绕以下方向开展:(一)未来制造。面向智能制造、生物制造、纳米制造、...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处: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统筹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建设,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教学体系,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26年度校级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目标面向全校征集一批循迹溯源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的重大实践和重要论述,紧扣新时代伟大成就,...
各学院、各项目组: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决定对我校2024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开展结题验收。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验收对象2024年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建设项目,具体清单见附件1。二、验收流程本次验收工作分为项目自查、教学单位审核、教务处评审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1. 项目自查:各项目组对照申报书,认真填写《绍兴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并按照所要求的研究报告的内容与结构书写研究报告,详细说明课题的计划完成情况、...
各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智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25年度立项的校级智慧课程建设项目已完成一年建设周期。为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保质保量完成课程建设任务,教务处将开展对该批次的智慧课程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对象2025年立项的校级智慧课程建设项目,具体清单见附件1。二、验收流程本次验收工作分为项目自查、教学单位审核、教务处评审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1.项目自查:...
各学院、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项目组申报、学院推荐、教务处初审、专家评审,现将2026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本次拟立项项目共11项。按项目类别分,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8项;按申报方向分,教师类项目9项、教学管理人员专项2项。教学管理人员专项实行指标单列、单独评审。具体名单如下:一、教师类教学改革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所属学院项目级别1以美驭智:...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我校电子封装技术和跨境电子商务两个新增专业已于2026年9月招收首批本科生。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学位〔2022〕4号)通知要求,上述两个专业须提交新增学士学位授予申请,学校将组织开展相关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标准《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学位〔2022〕4号)二、工作流程及要求1.10月14前,...
各二级学院、课程组: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对2024年立项的第五批院级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进行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要求1.各课程组对照申报书、实施方案及《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核心课程建设实施意见》(绍学院元培〔2019〕94号),制订课程质量标准并填写《绍兴理工学院核心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详细说明课题的计划完成情况、建设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等。2.特别提醒:本项目原则上不予延期。...
各相关学院:为确保本学期微专业顺利开课、规范运行,根据《绍兴理工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绍理工办发〔2026〕41 号)工作要求,现就产教融合微专业培养方案修订、课程安排、微专业宣传等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1.修订培养方案各学院要对照产业需求,组织微专业负责人、校内教师和合作企业共同修订、完善微专业培养方案,明确专业定位、培养目标、培养对象、培养内容、培养方法、课程设置、评价体系、结业要求等。培养方案须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