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2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开展教育部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征集一批人工智能赋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形成具有示范性、可推广性,体现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实验教学项目,重点围绕以下方向开展:
(一)未来制造。面向智能制造、生物制造、纳米制造、激光制造等方向,征集数字孪生工厂仿真、工业机器人协同 编程、增材制造工艺仿真、生物反应器设计与优化仿真等实验项目。
(二)未来信息。面向下一代移动通信、量子信息、类脑智能、具身智能等方向,征集量子计算原理与算法仿真、6G 通信系统仿真、脑机接口信号处理、具身智能感知与决策、人机交互与智能机器人等实验项目。
(三)未来材料。面向高性能碳纤维、先进半导体、超导材料等方向,征集材料基因工程计算、超材料电磁特性仿真、纳米材料分子动力学模拟等实验项目。
(四)未来能源。面向核聚变与先进核能、氢能、新型储能等方向,征集核聚变等离子体约束仿真、核反应堆运行与安全仿真、氢能全链路仿真、储能系统设计等实验项目。
(五)未来空间。面向空天、深海、深地等方向,征集航天器轨道设计与仿真、深海/深地探测作业仿真、卫星互联 网组网仿真等实验项目。
(六)未来健康。面向细胞与基因技术、合成生物、脑机接口等方向,征集基因编辑实验仿真、合成生物底盘细胞 设计、脑机接口信号解码与康复仿真等实验项目。
(七)实验室安全。面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 辐射防护、特种设备安全、人工智能实验安全等方向的实验项目。
二、推荐名额
1.我校本年度可推荐至省厅的名额为5项,将统筹覆盖多个建设方向。
2.浙江省教育厅可推荐项目数不超过40项。
三、申报要求
申报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须围绕上述7个建设方向之一,具备明确的产业需求对接和真实实验场景支撑,充分体现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价值。
2.项目已上线运行并在实际教学中取得显著成效,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和推广价值;或已有较充分的前期建设基础,具备上线运行和持续迭代能力。
3. 已认定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项目,不得中报,不列入推荐范围。
(五)申报要求。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参见《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附件2),可在“实验空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实验空间”网址www.ilab-x.com) 查阅。
(六)技术要求。申报项目须按照《“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26版)》要求,与“实验空间”完成数据接口联通,保障后续的共享应用(相关要 求可在“实验空间”首页查看)。
四、材料报送
各负责人填写《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附件1,Word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另附申报书要求的附件材料PDF版)和《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并于10月23日前将以上材料发送至联系人浙政钉,逾期不予受理。
视频本次无需提交,待省厅确认推荐后在线上传。
联系人:孟世佳,联系电话:88348633
附件:1. 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
2.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