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智能制造工程和智能建造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与机电工程分院、建筑工程分院: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学位〔2022〕4号)通知要求,对于2025年9月前已招收本科生的专业,应于12月底前提出学士学位授予申请。我校智能制造工程和智能建造两个新增专业均于2025年9月起招生,故请做好迎评准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标准《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学位〔2022〕4号)二、工作流程11月14...
2025-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