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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外包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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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1.指导思想与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 商务部关于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工作,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可持续发展。提升全省大学生服务外包职业素养和就业能力,深入宣传服务外包产业,吸纳更多大学生就业,促进校企深度合作,使人才培养方向更紧密切合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需要。

  2.竞赛特点与特色

  与全省高等学校服务外包相关专业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改革密切结合,促进我省计算机类专业服务外包人才试点院校的专业创新与改革,培养更多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专业人才。提升我省服务外包产业的社会影响力,为各高校和全省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提供相互交流、展示和对接的平台。探索政府、高校、企业合作共同打造服务外包产业链中人才培养实践,为提高我省服务外包产业核心竞争力做出贡献。

  3.组织运行模式

  浙江省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应用大赛的组织运行模式为:政府主办、高校承办、专家主导、学生主体、社会参与。

  二、组织机构

  4.组织领导

  浙江省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应用大赛由省教育厅和省商务厅共同主办,由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统一管理。组建常设的竞赛委员会和每届大赛聘任的专家组,具体组织、指导竞赛工作。竞赛委员会每年选定1所参赛学校为大赛承办单位。

  5.竞赛委员会

  负责制定竞赛章程、竞赛方案、设计评审标准、认定评审结果;对有争议事项的仲裁;对竞赛组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竞赛委员会由省教育厅、省商务厅、有关学校专家和部分服务外包企业资深专家组成,包括主任、副主任以及委员若干人。每届竞赛委员会成员任期4年。

  竞赛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其他工作人员若干,负责主持全省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应用大赛的日常工作。

  6.专家组

  专家组由来自省内高等学校服务外包及其相关专业的专家、部分服务外包企业资深专家组成,负责竞赛的征题、命题和评审等工作。专家组成员每年由竞赛委员会聘任,可以被连续聘任。

  7.参赛单位

  以高等学校为基本参赛单位,参赛学校应成立大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学生的参赛事宜,包括组队、报名、赛前准备、赛期管理和赛后总结等。

  8.参赛队和参赛学生

  每所参赛学校设领队1名,每支参赛队由1—2名指导老师和5名学生组成。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均有资格报名参赛。每位学生只能参与1件作品,每件作品的参赛人员不超过5位学生,每位指导老师最多可以指导2件作品。

  比赛形式为团队赛。每所本科类院校参赛作品总数不超过5支队伍,每所专科类院校参赛作品总数不超过3支队伍。既有本科专业又有专科专业的学校参赛队伍总数不超过7支。

  9.指导教师

  对于赛前指导教师的辛勤工作,各参赛学校应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下发的《关于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165号)精神,承认并计算其工作量。

  三、竞赛时间和方式

  10.竞赛时间

  竞赛一般在每年的1月份启动,5月份举行总决赛。

  11.竞赛方式

  竞赛采用统一命题和自选命题相结合的方式,采用开放式比赛。同一个学校的每个本科生组和专科生组均可任意选择,但不能选同一赛题;本科生组和专科生组按照不同的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审。

  四、竞赛规则

  12.竞赛规则

  竞赛采用学生选择指定竞赛题目并完成作品,再经过初评和总决赛答辩,最终决出各等奖项的形式。

  五、竞赛命题与相关规定

  13.竞赛题目

  竞赛题目是保证竞赛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由专家组制定命题原则,并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题的基础上由命题专家统一进行命题。

  自选命题须在题目类型、难度和工作量等方面参照全省统一命题的规范,并保证无相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侵权纠纷。

  六、竞赛报名、评审和评奖工作

  14.竞赛报名

  参赛学校应在广泛开展校内培训与竞赛的基础上选拔出规定数量的优秀代表队报名参赛。每个报名的参赛队必须在报名时按照规则确定本队参赛选题的组别 (本科生组或专科生组),本科生不能参加专科生组比赛,专科生可以参加本科生组比赛,竞赛开始后不得更改。各参赛学校需填写统一格式的报名汇总表,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上报竞赛秘书处备案。

  15.评审工作

  根据竞赛评奖模式,竞赛评审按本科生组和专科生组的相应标准分别开展评审工作。

  竞赛评审分为初评和总决赛答辩2个阶段。由竞赛初评专家组对各校选送的作品按照命题时制定的统一评分标准,进行通讯初评。各初评优胜的作品(本科生组不超过30件作品,专科生组不超过20件作品),进入第二阶段的总决赛答辩。由总决赛答辩专家组负责答辩,评选出最终获奖等级。

  16.奖项设置

  总决赛按本科生组和专科生组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和若干单项奖。其中一、二、三等奖的比例分别为参赛队伍数的8%、15%、25%。由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17.异议制度

  为保证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应用大赛评奖工作的公正性,对评奖结果实行异议制度,“异议期”自公布评审结果之日起为期10天,过期不再受理。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电话,并加盖公章。竞赛委员会对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严格保密。

  七、竞赛经费

  18.报名和费用

  竞赛收取一定的参赛费用,具体由竞赛秘书处另行通知。

  各参赛作品原型的制作费和参加总决赛答辩阶段比赛的交通、住宿费由参赛学校自理。

  19.社会资助

  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资助,经竞赛委员会同意,可对当年的大赛进行冠名。

  八、其他

  20.本章程的具体解释权归浙江省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应用大赛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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