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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汽车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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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浙江省教育厅主办。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承办。竞赛成立竞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

  (一)竞赛委员会

  主 任:薛安克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副主任:赵光宙 浙江大学

  陈光亭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成 员: 高 锋 浙江大学

  陈国定 浙江工业大学

  张华熊 浙江理工大学

  高明煜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陈晓竹 中国计量学院

  任国海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杨 鸣 宁波大学

  葛惠民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马 莉 飞思卡尔大学计划部经理

  秘书长:陈临强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竞赛委员会职能

  负责竞赛技术工作,负责确定竞赛程序、竞赛形式、认定评审结果;对有争议事项的仲裁;对竞赛组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竞赛委员会接受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的领导,应严格遵守竞赛组织工作的规则和纪律。

  (二)竞赛秘书处

  竞赛秘书处办公室设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秘书处在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及智能车竞赛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承担竞赛的组织工作。

  二、参赛对象

  浙江省普通全日制高校本专科在校学生均可参加。每个学校最多每组3个参赛队伍,独立学院独立组队参赛。

  三、竞赛内容及参赛规则

  本次竞赛设立电磁组、光电组与摄像头组三个赛题组别。先后进行预赛、决赛,预赛顺序按抽签决定,决赛上场顺序按预赛成绩排名,成绩优者靠后。参赛赛车要求在规定的模型汽车平台上,使用飞思卡尔半导体公司的8位、16位、32位微控制器作为核心控制模块,通过增加道路传感器、电机驱动电路以及编写相应软件,制作一部能够自主识别道路的模型汽车,按照规定路线行进,以完成时间最短者为优胜。具体要求详见http://www.smartcar.au.tsinghua.edu.cn/web/rules.html。

  四、参赛费用

  本次竞赛不收报名费,其他参赛费用由参赛学校自理。

  五、奖项设置

  (一)竞赛设特等奖(可空缺),一、二、三等奖评奖比例分别为8%、15%、25%。

  (二)根据竞赛成绩确定上报代表我省参加第七届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全国总竞赛的名单,具体名额将根据全国大赛组委会的要求确定。选拔参加全国赛的每校每组最多1个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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